目前分類:交通宣導 (104)
- Jul 15 Tue 2014 03:17
交通安全標語宣導
- Jul 15 Tue 2014 03:17
營業大客車申訴專線及傳真電話
- Jul 15 Tue 2014 03:16
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
- Jul 15 Tue 2014 03:15
交通事故異議處理
一、如何申請肇事原因鑑定?
(一) 對於交通隊肇事原因研判分析有異議時,因關係個人刑、民事責任問題,可在事故發生六個月內逕向竹苗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新竹市自由路10號、電話:03-5319312);已進入司法程序案件,當事人或家屬於訴訟中可請法院囑託鑑定。
- Jul 15 Tue 2014 03:14
交通事故肇事責任處理
- Jul 15 Tue 2014 03:14
交通事故現場處理
ㄧ、如何處理輕微交通事故?
(一) 凡遇車輛損毀輕微尚能行駛且無人受傷或死亡的事故,應先將各車四個車角或輪胎(機車則倒地位置)標繪地上後(以粉筆或石頭‥‥等物劃設),迅速將車輛移置路邊,不得妨礙交通,以免受罰。
- Jul 15 Tue 2014 03:13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須知
- Jul 15 Tue 2014 03:13
交通流暢中心服務事項
- Jul 15 Tue 2014 03:11
發生車禍時該怎麼辦?
- Jul 15 Tue 2014 03:11
交通事故預防與處理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體傷、殘廢或死亡者,除單一汽車交通事故之駕駛人,或受害人之故意行為或從事犯罪行為(例如飲酒不能安全駕駛而駕駛汽車)等所致外,受害人或其繼承人均可依法申請保險金或補償金,且手續簡便,無須另支付費用委託他人代辦,詳情可向各地產物保險公司總、分支機構或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電話:0800565678)查詢。另欲查詢肇事汽車是否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被保險汽車及承保公司名稱者,可檢具本登記聯單影本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電話:0800-825-688、傳真:02-23219134)查詢。為了提供更快、更好的理賠或補償服務,並請被保險人或受害人或其繼承人於事故發生五日內,將事故發生的當事人、時間、地點及經過情形等資料,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可於交通事故現場處理完畢七日後,在辦公時間內前往原處理單位查詢事故處理情形,並可申請閱覽或核發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相片;另於事故發生十五日後,可前往原處理分局交通分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或可連結至本局資訊服務網(http://eacc-inv.ntpd.gov.tw/TcpAppWeb/)線上申辦,本局交通警察大隊將於您申請後十四個工作日核發。申請提供資料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 Jul 15 Tue 2014 03:10
正確安裝安全座椅
- Jul 15 Tue 2014 03:10
選購合格的安全椅
合格的兒童安全椅是指:符合國家標準(CNS-11497)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規定,並且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合格,而且標印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兒童安全椅。
所以在選購兒童安全椅時,就需要特別注意是否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合格的標識,才是合格的兒童安全椅。
- Jul 15 Tue 2014 03:10
兒童安全椅使用方式
- Jul 15 Tue 2014 03:09
兒童安全椅
根據「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NHTSA) 的交通事故統計數據顯示,兒童沒有乘坐安全椅發生車禍的死亡率,是乘坐者的8倍;如果能正確地使用兒童安全椅,可以有效的降低兒童車禍時潛在傷亡率七成以上。
- Jul 15 Tue 2014 03:09
牢記平交道緊急按鈕使用方法
‧ 車輛行經鐵路平交道時,應確實遵守停、看、聽,於警報機未響起前,始可通過平交道等交通規則。
‧ 萬一車輛在平交道上拋錨或因塞車卡住無法移動時、或發現有其他障礙物時,請趕快使用本緊急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