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提款卡、存摺』 小心有詐!!
彰化地區102年4月9日發生詐騙集團假冒公務機關騙取民眾提款卡及存摺,待被害人發覺有異報警時,帳戶內新台幣156萬元已遭提領。
本案係以假冒公機關(假檢警)詐騙手法施行詐騙,惟與以往不同者係歹徒並未直接向被害人收取現金,而是先指示被害人將郵局定存解約轉存至郵局活儲帳戶內,再以監管帳戶為由向被害人騙(收)取中華郵政儲金簿及金融提款卡,另歹徒為降低被害人戒心並向被害人聲稱每日提領新台幣10萬元係放入國庫;被害人於4月9日將中華郵政儲金簿及提款卡交給歹徒,至5月7日始發現遭詐騙報警,其原定存(4張)轉入儲金簿之新台幣156萬元已遭歹徒提領。
基隆市警察局呼籲及提醒民眾防詐騙預防因應之道:
一、任何公務機關都不會派員到民眾家中(或約在外面)收取現金、存摺、金融提款卡及印章等,如接到類似電話必定有詐,請直接撥打165或110查證(報案)。
二、地檢署或法院之司法文書會以掛郵寄送達,如郵差未遇收件者會在住宅門口貼通知單請收件者到當地分駐(派出)所領取,並將司法文書寄存當地分駐(派出)所,無論如何都不會要求被害人到便利商店收傳真,因此如有任何人要求去便利商店收司法文書傳真必定有詐,請直接撥打165或110查證(報案)。
三、發現金融帳戶提款卡被騙,應先撥打金融機構掛失電話停止該帳戶所有功能,再到警察機關報案。(若提款卡遺失亦需先撥打掛失電話後再至金融構櫃台補申請)
四、110、165、119及0800開頭之電話為虛擬之電話號碼,祇能接收、無法撥出(所以不會顯示),如來電號碼顯示前述電話者必定有詐,請立即掛斷電話並撥打165或110查證(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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